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重要的成果。以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,不让他们随着自己的喜好做出越界的事情,避免社会的和谐受到威胁,藉此达到社会安稳的目标,这是法治国家最基本的精神。
身为文明社会的一份子,马来西亚当然也是一个法治国家。国家原则的第四条“尊崇法治”,已经清楚地阐明。
然而,一宗宗知法犯法的事件不断上演。黑警事件不仅揭露了武吉阿曼毒品罪案调查部警员与毒贩勾结,也让马六甲3名由于包庇非法赌博及按摩场所业者的高级警官落网。
警员本该是反毒先锋,眼里绝对不能容下任何违法的活动。可惜的是,他们却辜负了国家及社会对他们的期望。
不久前,前陆路交通局副总监由于滥用紧急车道被控。第一次出庭时,他竟然委代表出席,这根本是藐视法庭的行为;第二次被传召上庭时,他却矢口否认控罪。
尚且不论民众已经拍下的照片证据确凿,一个有羞耻心的人在犯下错误就应勇于承认,而不是闪烁其词,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。
此外,身为执法部门的高职人员知法犯法滥用紧急车道,已经严重打击了该部门的公信力。部门高层其身不正,不以身作则,试问如何能够教导人民奉公守法遵守交通规则呢?
反贪会也揭露一宗宗涉及政府部门高官的贪腐事件。大家都知道贪污是十恶不赦的罪行,但是这些本该是人民公仆的官员,却选择摇身一变成为了吸金大鳄,利用乾坤大挪移方式,把本该用以发展地方基建的拨款挪入自己的口袋。
唯有痛定思痛,进行彻底的大改革,才能把政府部门及高官知法犯法这毒瘤拔除。若让知法犯法继续成为常态,那么政府还能拿什么取信于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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