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家棕油厂不知何时开始,悄悄地在昔加末区利民达郊外运作;虽然该厂获得大马棕油局发出的执照,但是柔佛州环境局却表示该处不适合建立棕油厂。
可是,该厂如常运作,每日排放大量的烟,造成利民达这淳朴的小镇,天天弥漫着恶臭的气味,人民屡次投诉却无下文。
根据《1974年环境素质法》及《19787年环境素质法令》,设立涉及农业发展工厂前,环境评估报告是必需的,以确保环境污染能受到严格的控制,同时还得收集人民意见并纳入发展的考量。
可惜,该厂事先没有进行相关的举动,利民达居民也无从发表自身的意见及反对。
该厂是否没有依照正确的管道操作,以及是否违反环境法令,有关当局有必要开档调查。
至于日复一日困扰当地居民的恶臭,柔佛环境局责无旁贷,应严厉取缔,包括罚款、吊销执照、勒令停业等,以免居民饱受环境污染之害,身受熏天恶臭的荼毒,最后对健康造成负面影响。
屡次的投报,却换来一次次的石沉大海,显见在处理这项议题上,执法单位没有尽心尽力,反而采取“拖”字诀,漠视居民疾苦,这绝非政府监管单位具备的素质!
期望这股被忽视的民声,有朝一日获得官老爷的关注,获得妥善的处理,把罪魁祸首驱逐出外,让利民达居民告别棕油厂带来的环境污染,还利民达民众蓝天绿地、还利民达民众清新空气。
大柔佛 柔佛透视 2017.07.05
大柔佛 柔佛透视 2017.07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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