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的原意是引人向善、洗涤戾气、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及做人的道理,让人们的心灵有个寄托,并提倡人与人之间和平共处。
无奈,一些极端人士却强硬地把自己对宗教的见解,如枷锁般往他人身上套,尤其是拥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喜欢以自己的方式去诠释宗教,强迫他人与自己对宗教的一样态度,否则就被标签为异类。
欧洲黑暗时期,宗教狂热分子的出现,把持有异见者视为异教徒,也大肆破坏被认为是异教的文献或艺术品,让不少古罗马与古希腊的文明遗产毁于一旦,整个社会的文化与科学发展不进反退。
然而,在这文明的时代,处于自诩文明的国度里,让人不解的是,为何还有人的思想还是停留在上古时代,那么地偏激、那么地落伍、那么地荒谬。缺乏理性的思维,只会让一个人在极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,最终乖离了宗教的初衷。
无可否认的是,宪法赋予我们拥有宗教自由的权利,但并没有强制人民信仰宗教,人民可以自由选择行使抑或保留该权利。比起无神论者,那些满口宗教信仰与仁义道德,却行事极端的人士更为可怕,他们的存在如同定时炸弹,给社会的安稳和谐带来一定的威胁。
文明社会的人就应该拥有文明社会的态度,我们必须秉着中庸的精神,以包容与体谅的心态对待他人。
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信仰、每个人的选择,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强行加诸于他人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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